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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前身为“九龙关”,1887年4月在香港成立。1949 年 10 月,人民政府接管了九龙关并将其总部机构由香港撤回深圳。1950 年1月,根据海关总署的决定,“九龙关”更名为“中华人民共和国九龙海关”,保留“九龙”这个关名,其意义在于显示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决心。1997年7月1日,香港回归祖国,本着“一国两制”的原则,根据国务院的决定,“九龙海关”更名为“深圳海关”,江泽民总书记亲笔题写了“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”的新关名。 深圳海关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领导,并受广东分署的监督指导,总部位于深圳市,其业务管辖区域包括深圳市及惠州市。目前全关共有干部员工5300余人,设有44个处级以上机构,其中内设机构19个,隶属机构17个,派驻机构5个,其他机构3个。目前,深圳海关管理的各类企业近25000家,是全国少数几个海、陆、空监管业务齐全的海关之一。” 深圳海关的职能是:依法对经深圳口岸进出境的货物、运输工具、行李邮递物品等进行监管;征收关税和其它法定由海关征收的税费;查缉走私;开展贸易统计并办理其他海关业务其它海关业务。 建国五十余年来,深圳口岸一直是全国最繁忙的口岸之一,深圳海关也一直是海关系统任务最繁重的直属海关之一,改革开放以来,深圳成为我国第一个经济特区,经济发展突飞猛进,深圳海关各项业务全面发展,业务量持续大幅度上升。在新形势下,全关员工以“三个代表”为指导,认真按照海关总署的指示,紧密依靠地方党政领导,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;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基础上,深化业务改革,严密海关管理,加强队伍建设,适应了形势发展的需要,促进了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。随着我国加入WTO及信息技术产业的蓬勃发展,海关总署相应制定了“依法行政、为国把关、服务经济、促进发展”的新方针。深圳海关在关党组的带领下,认真学习贯彻新方针,各级推进通关作业改革,抓紧税收征管和进出口实际监控工作,以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和科技文化交流的健康发展,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。 深圳海关 邮政编码:518017 联系地址:深圳市和平路1087号 联系电话:0755-84398336 84398368 传真电话:0755-84398657 w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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